督促履行義務催告書(梅環梅縣催〔2026〕1號)送達公告
梅州市榮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池海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1402MA51EAHRXA
地址:梅州市梅縣區大坪鎮育豪村云彩長背坑
你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行為,我局于2024年10月29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梅環梅縣罰字〔2024〕10號)并于2024年11月1日送達。
你公司至今未履行繳納第二期罰款壹拾萬元(¥100000.00元)的決定,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因你公司法定代表人無法聯系及公司現場無相關工作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三十八條和《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辦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現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達《督促履行義務催告書》(梅環梅縣催〔2026〕1號),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可到我局領取該督促履行義務催告書,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聯系人:梅州市生態環境局梅縣分局政策法規股
聯系電話:0753-2589385
地址:梅州市梅縣區府前大道43號
郵政編碼:514700
梅州市生態環境局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