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來,松口鎮黨委、政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區法治工作精神,深入開展我鎮法治建設工作,進一步提高了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增強了公民的法治意識、法治觀念,以法治之力為“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保駕護航。現將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強化領導責任,推進法治建設
我鎮堅持發揮黨委在法治建設中的領導核心作用,貫徹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充分發揮黨委統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開展。
(一)強化責任擔當。堅持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貫穿黨委工作全過程,把法治建設作為重點工作,及時研究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確保法治建設有力有序推進。鎮黨委定期組織法治建設學習討論,領導干部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觀念,堅信法治的作用、法治的力量,決不搞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在法紀面前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二)明確組織領導。我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法治建設工作,成立了由鎮黨委書記擔任主任的松口鎮委依法治鎮委員會和由鎮黨委書記為組長、黨委領導班子為副組長及各機關企事業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法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關于成立松口鎮法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三)堅持依法辦事。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緊密圍繞省委“1310”具體部署和市委、區委決策部署,我鎮召開了推進法治建設工作動員大會,印發《松口鎮法治建設工作方案》,對松口法治工作進行再部署,做到領導有力,措施具體,責任明確。牢固樹立依法行政、依法治鎮理念,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開展專題研究法治建設重大事項的學習活動,黨政班子成員無瀆職、貪污、受賄等刑事案件;堅持和完善黨委統一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實施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充分發揮鎮人大主席團的監督作用,實現人大建議答復率達100%。
二、確保公正公開,提高行政效能
(一)建立健全法律顧問機制,落實重大事項決策合法合規性審查制度。一是完善政府行政決策制度,將決策行為置于法治框架內。我鎮聘請廣東盛世法律事務所李曉寧律師為法律顧問,由法律顧問把好法律關、政策關,未發生因行政決策不當或程序不完善引發重大群體性事件。二是堅持重大事項決策合法合規性審查。2023年以來,鎮法律顧問提交專項法律意見書4份;參與鎮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合法合規性審查5宗;代理行政訴訟類案件1宗。
(二)推進黨務、政務公開工作,重視行政服務中心平臺建設。一是設置黨務、政務公開欄,定期在政務公開欄公開黨務、政務,接受群眾監督,確保群眾知情權;二是設立松口鎮公共服務中心,計生、民政、醫保、城建等各部門聯合辦公的“一站式”服務平臺,形成依法行政的工作流程,完善了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和管理,真正實現“一門式、一網式”政務服務,方便群眾集中辦事。
(三)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牢固樹立法治觀念,完善行政執法程序,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堅持推進綜合執法,下沉執法重心,既讓領導干部敢用權,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又讓領導干部慎用權,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必追究,實現公正文明執法,無因行政違法行為侵犯公民合法權益而引發群體性事件。
2021年至今,先后投入10多萬元用于購置執法記錄儀、無人機、執法隊制服等執法裝備,推動執法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確保行政執法工作“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自我鎮綜合行政執法隊成立以來,共立案查處各類違法案件66宗,其中林業違法案件49宗、土地違法案件11宗、市場監管類3宗、其他3宗,共罰沒入庫123.9萬多元。集中開展“小餐飲經營場所”專項整治行動,共排查無證無照食品經營場所83家,落實整改69家,辦理雙證69家,清退11家,立案查處3家,有效凈化松口餐飲市場,保障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三、防范化解矛盾,促進社會穩定
(一)全面推開“1+6+N”基層社會治理工作模式。鎮黨委印發了《關于明確松口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網格化”包村包片責任的通知》,組建網格化管理服務隊伍。規范全鎮全科網格的建設,將全鎮41個村5個社區劃分成143個網格,每個網格配置1名以上網格員,實現了一張網格“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工作目標,不斷完善基層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機制,加快推進“1+6+N”基層“一站式”矛盾糾紛調處工作體系建設,最大限度地把矛盾風險防范在源頭、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2023年度,全鎮網格員共上報2862宗網格事件,事件類型主要集中在其他安全隱患和公共服務方面,網格事件均辦結在鎮、村一級。依據網格化管理服務平臺,工作組到所負責村(居)聯系服務群眾,抓好矛盾隱患排查、化解工作,變“群眾上訪”為“干部下訪”,矛盾糾紛案件明顯減少,社會和諧穩定。
(二)建立健全基層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法治框架。各責任單位每周五向鎮綜治中心上報本單位本周矛盾糾紛的排查及調處情況,每月召開集中研判會,第一時間討論研究矛盾糾紛的解決辦法和方案,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每月召開一次綜治維穩工作總結會,研究分析全鎮治安綜治形勢,部署下一步重點治理工作,解決重、難點問題,有效化解矛盾糾紛。領導靠前指揮,干部主動參與,矛盾糾紛得到了及時妥善的調處和解,無因未落實重大決策社會風險評估等制度而引發群體性事件。
(三)建立健全人民調解委員會機制。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委員會作用,46個村(居)委均已設置人民調解工作站,由各村黨組織書記擔任組長,治保主任、婦女主任等兩委干部為組員,保證勞動糾紛得到及時調處,未發生因矛盾糾紛調處不及時或調處不當引發群體越級上訪或群體性事件;高度重視勞動糾紛,實行“調防結合、以防為主”的原則,將預防工作放在首位,努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勞動糾紛。
(四)加強對特殊人群的教育與管理。我鎮社區矯正辦公室、安置幫教辦公室對社區矯正人員和刑滿釋放人員按規定進行嚴格監管,定期幫助教育;利用松口鎮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辦公室、松口鎮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摸底排查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社區涉毒(康復)、易肇事肇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管理與教育,穩控、管理社會不穩定因素。
四、開展法治宣傳,營造學法氛圍
(一)領導干部學法常態化、制度化。不斷完善和健全日常學法機制,將領導干部作為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重點對象,堅持法治專題講座和法治專題培訓班相結合,聯合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律師對全鎮機關干部和村兩委干部不定期開展專題法治輪訓,創新學法形式,提高領導干部的法治意識;通過“廣東省國家公職人員學法用法系統”落實機關干部和村(社區)干部學法考法制度,增強學法用法的效果,基層黨員干部普法參學率和合格率達到100%。
(二)抓好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高度重視各中小學法制教育第一課堂的主渠道作用,聘請派出所、司法所同志擔任各學校的法制副校長,進一步抓好在校青少年學生法治教育;邀請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律師到各中小學校開展全校性的法治講課,提高青少年學生的法律意識與維權意識,青少年違法犯罪率持續下降。2023年以來,已在松口鎮的學校開展了2場法治講課,達到了良好的宣傳效果。
五、夯實法治根基,推進基層法治
(一)完善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平臺建設。全面推進“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加強普法宣傳,提高干部群眾法律意識,進一步在松口鎮推進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更好地服務依法行政、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在各村(社區)懸掛律師服務宣傳牌,解答村民法律咨詢和參與鎮人民調解委員會案件調解。
(二)規范基層民主建設。邀請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律師為46個村居委修訂村規民約制度,指導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鎮相關部門對村級會議、決定中存在與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相抵觸的或有侵犯村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合法財產內容的提出整改,責令限期改正;全面推行村務、站務、廠務、校務公開,充分發揮民主監督管理制度。
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我鎮法治建設工作在鎮黨委的正確領導下,各項工作任務得到全面落實,但在取得一定成績的同時,也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
(一)基層矛盾糾紛復雜多樣,法律運用與農村實際情況往往有所不同,如何在“法、理、情”三者間尋找平衡點,化解矛盾糾紛,除了必須具備扎實的法律知識、積極的工作態度、高超的調解藝術,也需要上級相關部門加強業務指導與幫助。
(二)普法工作點多面廣,工作量大,普法工作人員少、任務重,難免有時候顧此失彼,特別是對于如何進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質量和效果,有待于進一步探索和努力。
(三)少數村在學法用法、法治實踐上下功夫不夠,沒有與工作實際緊密結合起來,法制教育與法治實踐不配套,有脫節現象,影響了法制宣傳教育的效果。
七、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不斷加強和完善我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機制建設,以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為主線,切實維護社會穩定,嚴格落實矛盾糾紛定期排查、限期調處,切實做到矛盾不上交、糾紛不激化、無越級上訪、無群體性事件發生,最大限度地把各類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
(二)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不斷創新社會管理、服務工作,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加強部門聯動。聯合綜治辦、派出所、司法所、應急辦、執法隊等職能部門,定期對轄區內的治安、消防、食品等重點領域的檢查,積極預防和減少流動人口違法犯罪,積極參與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嚴厲打擊傳銷活動,繼續開展“掃黃打非”和禁毒、禁賭等專項斗爭,著力凈化社會環境。
(三)進一步加強保障投入。努力爭取上級的關心和支持,爭取外出鄉賢的支持,在我鎮的其他重點地段、人口聚集區完善安裝治安視頻監控,為我鎮依法治鎮工作更上一層樓創造更好的條件。
(四)進一步加強普法教育。不斷強化廣大干部群眾的法律意識,確保干部不折不扣嚴格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做好依法行政、依法服務。同時不斷創新宣傳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地加大法治宣傳,對廣大群眾真正參與到法治建設中來,營造全民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