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關于依法關閉梅州市
梅縣區城東鎮縣祥石場等4家非煤礦山的
通
告
梅縣區府通〔2025〕3號
為進一步推進我區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工作,規范非煤礦山開采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梅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梅州市非煤礦山“三個一批”實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梅市府函〔2023〕213號)等文件要求,梅州市自然資源局梅縣分局已于2025年11月11日注銷了梅州市梅縣區城東鎮縣祥石場采礦許可證,2025年11月20日注銷了梅州市梅縣區丙村深坑石灰石場、梅州市梅縣區三堡石灰石場、梅州市昇城礦業有限公司城東鉛山石場等3家非煤礦山采礦許可證。經社會公示,區人民政府決定依法關閉上述4家非煤礦山(詳見附件),不再納入非煤礦山管理。
本通告發布后,有關礦山企業要按要求拆除生產設備、拆除礦區范圍內的地上建筑物,并按有關規定做好礦山復墾復綠等礦山閉坑工作,妥善安置礦山從業人員,達到關閉要求;自然資源、應急、公安、市場監管、生態環境、水務、林業、供電、發展改革等有關職能部門要依法吊(注)銷企業相關證照,切斷供電電源,清理收繳爆炸物品和危險化學品,消除環境隱患,設置關閉標志,確保關閉到位;屬地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督促企業做好礦山關閉后的相關安全、環境治理及從業人員安置等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梅州市梅縣區2025年關閉礦山基本情況表.xlsx
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