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梅縣區府函〔2025〕70號

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梅縣區森林防火臨時檢查站設立方案》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扶大高新區管理委員會),區有關單位:
現將《梅縣區森林防火臨時檢查站設立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林業局反映。
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6日
梅縣區森林防火臨時檢查站設立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保護我區森林資源安全,筑牢生態屏障,進一步規范全區森林防火檢查站標準化建設,強化野外火源管控和森林防火宣傳效能,切實提升公眾森林防火責任意識,確保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現制定《梅縣區森林防火臨時檢查站設立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規范臨時檢測站的設立流程、功能配置及運行管理,提升我區森林防火綜合能力,有效預防和及時處置森林火災,實現“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防火目標。
二、森林防火臨時檢查站的設立
(一)設站地點和要求?
根據各鎮(高管會)實際,合理布局臨時檢測站點和火險等級動態調整站點位置與規模。各鎮(高管會)確定森林防火臨時檢查站設立地點,統一審核并進行編號,設立地點須詳細到村委村小組小地名,并標注經緯度坐標。
1.森林防火臨時檢查站應設置在主要進山路口、墳墓集中區域和有重要保護目標的林區等重點防火區域,不得出于方便就近設置在村委會門口或公路邊,謹防造成擁堵或影響交通。同時應避開存在滑坡、塌方、泥石流隱患的地質不穩定區域。
2.各鎮(高管會)森林防火臨時檢查站的形式可因地制宜根據實際設置,如:固定構筑物、崗亭或簡易帳篷等。
3.森林防火臨時檢查站應裝備“七個一”,包括:一個森林防火臨時檢查站標牌、一個“護林防火”紅袖章、一個森林火險預警提示卡、一個防火宣傳大喇叭、一本進山登記本、一套宣傳資料、一個火種保管箱。
(二)森林防火臨時檢查站標牌
森林防火臨時檢查站標牌以縣區為單位統一樣式制作[由各鎮(高管會)自行制作],應包含以下內容:
1.編號:左上角標注站點編號,與當地《森林防火臨時檢查站設立方案》一致。
2.名稱:森林防火臨時檢查站。
3.落款:梅縣區人民政府。
4.設立依據:依據×府〔×〕×號文設立。
5.監督方式:監督電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和鎮政府電話)。

圖例(供參考)
三、森林防火臨時檢查站工作規范
(一)工作時間安排
森林特別防護期內森林火險橙色預警(四級)生效和當地傳統祭祀、掃墓、登高等民俗活動集中時段,重點火險區森林防火臨時檢查站應安排人員值守;森林火險紅色預警(五級)生效時林區內所有森林防火臨時檢查站均安排人員值守。森林防火臨時檢查站值守的重點時段為8:00-12:00、14:00-18:00,各鎮(高管會)可結合重大節假日需要和當地實際延長上崗時間。
(二)人員組成及著裝要求
1.每個森林防火臨時檢查站至少配備2名執勤人員,由各鎮(高管會)、村“兩委”干部、森林經營主體人員等組成,森林防火臨時檢查站所在的村和森林經營主體應制定值班安排表并存檔備查。
2.執勤人員可身著森林防火紅色馬甲或迷彩服,由區統一規定,左手佩戴“護林防火”紅袖標。
(三)工作職責
1.執勤人員應對進山群眾開展現場宣傳教育,發放森林防火小冊子、禁火令、法律法規等宣傳資料,提醒廣大人民群眾自覺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增強群眾森林防火意識,確保人身財產安全。
2.執勤人員應對進山群眾進行登記,認真填寫進山人員情況登記表(含基本信息,進山時間、事由等),登記表應留存備查,保存期不少于1年。
3.執勤人員對進入森林防火區的車輛和人員進行森林防火檢查,對攜帶火種、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災的物品,實行暫時集中保管。
4.執勤人員在規定的上崗時段內必須堅持在崗,不能脫崗漏崗,非上崗時段要做到“人走牌收”,以免造成森林防火臨時檢查站形同虛設的不良影響。
5.發現火情或違規用火行為,應立即制止并第一時間向鎮值班室報告,同時引導專業力量處置。
四、森林防火臨時檢查站的管理
(一)區財政局應將森林防火臨時檢查站的建設、運維及人員補助等資金保障納入年度預算。
(二)區林業局負責指導和督促本轄區內規范設立森林防火臨時檢查站,并將各鎮(高管會)森林防火臨時檢查站的基本情況表(包括編號、地點、負責人、聯系方式等)報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和上級有關部門備案。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應將森林防火臨時檢查站的設置情況納入森林防火督查的重要內容。
(三)每一輪森林特別防護期結束后,區林業局需組織對臨時檢查站進行評估,對次年需繼續保留的站點進行復核,對不再設立的站點應及時撤除,并向社會公告。
附件:梅縣區各鎮森林防火臨時檢查站基本情況表.xlsx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10月16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