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
梅縣區府辦〔2017〕30號
關于印發梅縣區精準扶貧建檔立卡無勞動能力貧困戶納入基本生活保障實施方案(2017-2020年)的
通 知
各鎮人民政府(扶大高新區管委會、新城辦事處),區府直屬和省、市屬駐梅各單位:
《梅縣區精準扶貧建檔立卡無勞動能力貧困戶納入基本生活保障實施方案(2017-2020年)》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扶貧開發局、民政局、財政局反映。
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2月27日
梅縣區精準扶貧建檔立卡無勞動能力貧困戶
納入基本生活保障實施方案(2017-2020年)
根據《民政部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的通知》(民發〔2017〕152號)、梅州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做好建檔立卡貧困戶政策性保障兜底等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共梅州市梅縣區委 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新時期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三年攻堅實施方案〉的通知》(梅縣區委電〔2016〕6號)要求,為解決全區建檔立卡無勞動能力的一般貧困戶和建檔立卡“無勞動能力低保貧困戶”中部分不符合民政部門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養政策的家庭成員的保障兜底脫貧問題,結合我區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和任務
根據《中共梅州市梅縣區委 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新時期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三年攻堅實施方案〉的通知》(梅縣區委電〔2016〕6號),圍繞“三年攻堅、兩年鞏固”要求,到2020年實現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兩不愁、三保障、一相當”目標,即穩定實現農村貧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相當于全省平均水平,使不符合低保、特困供養政策而未能納入低保、特困供養保障范圍的無勞動能力一般貧困戶,和建檔立卡“無勞動能力低保貧困戶”中部分不符合民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養政策的家庭成員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確保如期完成全區貧困人口脫貧的目標任務。
二、申請認定條件
申請基本生活保障金對象為:1.我區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建檔立卡貧困戶中不符合低保、特困供養政策而未能納入低保、特困供養保障范圍的無勞動能力一般貧困戶;2.建檔立卡“無勞動能力低保貧困戶”中部分不符合民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養政策的家庭成員。
三、基本生活保障金標準
按照梅縣區發放農村低保補差水平的辦法,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精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戶,每月發放基本生活保障金。基本生活保障金標準參照梅縣區農村低保補貼標準(2017年度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210元)實行社會化發放。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將精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戶基本生活保障金,從批準之日下一個月起,按月于每月10日前直接支付到保障家庭賬戶。
四、工作流程
(一)申請。凡符合條件的精準扶貧建檔立卡無勞動能力一般貧困戶和建檔立卡“無勞動能力低保貧困戶”中部分不符合民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養政策的家庭成員,均可向戶籍所在村委會提出申請,填寫《 梅縣區精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戶基本生活保障金申請表》并提交:貧困戶戶主身份證、家庭戶口簿原件(審核)及復印件(委托他人申請的,同時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復印件)、銀行存折復印件(銀行賬戶)、承諾書等,村黨支部書記或村委會主任、駐鎮工作組或駐村工作隊對其家庭經濟狀況進行核查,對其真實性負責,將名單在村務公開欄公示7天無異議后,簽字同意加蓋村委會公章,報各鎮(高管會)按程序進行審核。
(二)審核。各鎮(高管會)在受理貧困戶基本生活保障金申請后,對申請材料以及承諾書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核查,核查無誤后,各鎮(高管會)將《 鎮精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戶享受基本生活保障金名單》及相關材料報送區扶貧部門審核。區扶貧部門收到各鎮(高管會)審核意見及相關材料后,經由廣東省新時期精準扶貧信息平臺,對申請人的建檔立卡貧困戶身份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意見,并將相關材料報區民政部門審批。
(三)審批。區民政部門收到相關材料后,對申請人的條件、補助標準等進行審核把關,作出審批意見,并按照財政相關程序發放精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戶基本生活保障金。各鎮(高管會)和村委會應在各自的公示欄進行長期公示,公示內容包括申請人姓名、家庭成員、保障金額。
五、動態管理
民政部門、扶貧部門、各鎮(高管會)、村委會對已經納入享受精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戶基本生活保障金的救助對象,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強管理服務,定期跟蹤保障對象家庭變化,形成精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戶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機制。各有關村委會每月將享受基本生活保障金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增減員情況報各鎮(高管會)。
各鎮(高管會)、村委會對享受基本生活保障金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的家庭人口、收入和財產情況每半年進行核查、核實,將不符合條件的精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戶清理退出保障范圍。
六、資金來源及管理
(一)基本生活保障金來源。基本生活保障金由區財政全額負擔,民政部門要將精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戶基本生活保障金所需資金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應將基本生活保障金納入本級財政預算,按時落實資金,確保政策落實到位。
(二)基本生活保障金實行專帳管理、專款專用。區民政、扶貧、財政部門要加強對建檔立卡貧困戶基本生活保障金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定期組織開展專項檢查,防止擠占、挪用、套取等違紀違法現象發生。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精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戶基本生活保障金是我區精準扶貧的一項重要措施,是確保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舉措。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民政、扶貧、財政主要領導要親自抓,確保這項工作全面落實到位。
(二)落實管理責任。村委會要切實履行精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戶保障金申請受理工作;各鎮(高管會)要切實履行核查、復查審核和公示等職責;區扶貧部門要切實履行審核職責;區民政部門要切實履行審批職責,做好年度精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戶基本生活保障金預算并報同級財政部門列入財政預算;區財政部門要落實建檔立卡貧困戶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的預算安排,確保資金到位。
(三)加強溝通協調。民政部門、扶貧部門和財政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合力,確保我區精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戶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落實。
本實施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附件:1.梅縣區精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戶基本生活保障金申請表
2.梅縣區精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戶基本生活保障金申報情況誠信承諾書
3.鎮精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戶享受基本生活保障金名單
4.梅縣區各鎮精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戶基本生活保障金發放匯總表
5.民政代發精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戶基本生活保障金名單明細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秘書股
2017年12月27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