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梅縣區府辦函〔2023〕40號
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梅縣區2023年市政府掛牌督辦火災高風險區域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扶大高新區管委會,區有關單位:
《梅縣區2023年市政府掛牌督辦火災高風險區域整治工作方案》已經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消防救援大隊反映。
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6月20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秘書股 2023年6月20日印發
梅縣區2023年市政府掛牌督辦火災
高風險區域整治工作方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022年修訂版)、國務院《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廣東省火災高風險區域和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整治掛牌督辦實施辦法(試行)》(粵消安〔2017〕30號)、《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2023年政府掛牌督辦火災高風險區域工作的通知》(梅市府辦函〔2023〕58號)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精神,為深入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關于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的決策部署,切實消除火災隱患,現決定對扶大高管會所里村開展火災高風險區域整治工作,實施政府掛牌督辦,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工作原則,以全面消除火災隱患專項整治工作為契機,重點加大對扶大高管會所里村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強扶大高管會所里村的公共消防安全基礎建設,努力提高社會火災防控水平和公民消防安全素質,有效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為我區社會和諧穩定、經濟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大火災高風險區域的整治力度,區政府決定成立由區委常委、區政府黨組副書記、副區長張賢亮為組長,區府辦分管負責同志、區消防救援大隊、扶大高管會主要負責同志為副組長,區民政和人社局、區文廣旅體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教育局、區衛健局、區住建局、區公安分局、區科工商務局、區交通運輸局、區供電局、扶大高管會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的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區消防救援大隊,由李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具體負責協調、督導扶大高管會所里村開展整治工作,適時召開協調推進會,解決整治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并視情開展督查檢查。請各成員單位將人員名單于6月22日前、工作進展情況于每月25日前報送至整治辦公室(聯系人:王力,電話/傳真:0753-2561039)。
三、整治目標
通過集中整治,著力解決消防規劃編制、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村(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
四、整治任務
(一)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
1.扶大高管會應與所里村村委逐級簽訂整治工作責任狀,落實整治工作目標;應將消防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將整治經費納入財政預算范圍。
2.扶大高管會要實施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并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網格化管理工作,積極組織開展日常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傳教育工作。
3.區應急管理局要強化對工貿行業的消防監管,加強電焊、氣焊操作人員管理,督促單位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和動火作業等操作規程;區教育局要強化對大、中、小學校,幼兒園以及培訓機構的消防安全監管;區衛健局要對醫療機構開展系統治理,全面評估消防安全風險,制定風險防范措施,尤其對民營醫院、鄉鎮衛生院等加強監管;區住建局要嚴把審核驗收關,依法查處企業違法用地、違章改建、違法建設行為;區市場監管局要依法查處無照經營行為和特種設備違法違規行為;區市場監管局和區公安分局要加強對全區電動自行車及其蓄電池、充電器的生產廠家、經營銷售門店的消防安全監管;區公安分局和區文廣旅體局要做好出租屋、賓館酒店、公共娛樂場所、網吧等場所的消防安全監管;區科工商務局要依法履行工業領域尤其是規上工業企業安全生產指導職能和民爆行業監管職能;區交通運輸局要做好汽車修理業的消防安全監管;區民政和人社局、區財政局、區水務局、區供電局等單位要對整治工作給予支持;區融媒體中心等單位要加大對整治工作的宣傳報道。
4.消防救援大隊應為整治工作提供技術支持,指導協助扶大高管會對所里村開展整治工作。
(二)全面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
1.扶大高管會要組織所里村開展公共場所(建筑)、工業建筑、出租屋、“三小”場所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整治建檔率達到100%,發現隱患整改率達到100%;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協議簽訂率達到100%,建筑消防設施完好率達到100%。
2.扶大派出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全面開展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工作。
3.扶大高管會要組織所里村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場所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無力解決的,應立即報請區政府解決。
(三)抓好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
1.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并填寫巡查、檢查記錄,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資金,限時消除。
2.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和多種形式消防隊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持證上崗;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明確滅火和應急疏散的組織機構、人員、處置程序和措施,定期開展演練;單位員工掌握滅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方法。
3.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員工掌握火場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線和引導人員疏散程序。
4.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消防設施器材設置規范、醒目的標識,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重點部位、重要場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設置“提示”“禁止”類消防標語;每年組織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人員密集場所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培訓;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要進行崗前消防培訓。
(四)完善公共消防設施和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
1.扶大高管會應按消防規劃制定年度實施計劃,并認真組織落實。
2.按標準建設市政消火栓,并保持完好有效;市政道路兼作消防車道的,不得占用、堵塞、封閉。
3.建立政府專職消防隊或志愿消防隊,并將消防隊伍建設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解決;專職消防隊要按照《廣東省專職消防隊建設管理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19號)的要求,落實人員、營房、器材裝備等。
(五)深入普及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1.建立消防宣傳工作機制,采取多種形式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宣傳教育。
2.積極推進消防宣傳“五進”活動。
3.消防志愿者隊伍建設達標,定期部署開展相關消防志愿者活動。
五、實施步驟
此次火災高風險區域整治工作時間為半年,分下述四個階段進行。采取全面排查整治與督導檢查相結合的工作方法。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2023年6月)。扶大高管會成立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一名領導作為督辦人,其中扶大高管會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6月28日前組織召開整治工作動員部署會,制訂工作進度表,下發火災高風險區域整治工作方案,層層動員部署。充分利用有線電視、標語等宣傳手段多渠道發動,廣泛發動動員,把專項整治工作目標要求和相關的消防技術標準規定內容向社會公告,切實落實責任,抓好專項治理工作。
第二階段:排查摸底階段(2023年7月底前)。扶大高管會要組織所里村開展調查摸底,詳細掌握以下情況:轄區內街道名稱、位置、長度、寬度、市政消火栓數量;轄區商鋪、住戶情況及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公共建筑的名稱、類別、投入使用年份、建筑消防設施的運行的基本狀況、維護保養、檢查情況;“三小”場所、工廠企業等數量、名稱、生產性質、消防安全情況;轄區內居民及從業人員的消防知識掌握情況。對調查收集的信息要分類歸檔、建立臺賬,為下一階段工作做好準備。
第三階段:集中整治階段(2023年8月至10月)。根據調查摸底情況,按照火災高風險區域整治驗收標準,扶大高管會組織對所里村轄區內的市政消火栓建設、多種形式消防隊建設、火災隱患整治、社區消防工作和消防宣傳教育等工作,進行集中整改。區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對監管的單位火災隱患整治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督導意見,責令有關單位限期整改。
第四階段:迎接驗收階段(2023年11月至12月)。區政府組織對扶大高管會所里村整治情況進行檢查驗收,確保整治工作達到目標要求。扶大高管會對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全面歸納和總結。做好各項迎檢準備工作,迎接市政府檢查組的驗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精心抓好落實。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火災隱患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對本行業本系統內相關單位的整治工作,按時按質完成任務,切實解決影響消防安全的各種隱患。扶大高管會要充分認識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發揮在消防工作中的領導作用,加大財力、人力投入,要科學制定工作方案和推進表,有序推進整治工作開展,確保順利摘牌銷案。
(二)明確目標,嚴格獎懲。區政府將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的目標納入今年年底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內容。各有關單位和扶大高管會要按照方案要求,細化工作目標,強化舉措,加強督導,推進工作開展,確保工作落實,確保今年底摘牌銷案。對于工作先進的予以表彰,對工作不落實、進度緩慢、弄虛作假的,要通報批評,并嚴肅追究責任。
(三)加強宣傳,營造濃厚氛圍。要進行廣泛宣傳,營造良好的整治氛圍,動員全社會廣泛參與;要利用各類媒體對整治工作進行跟蹤報道,對典型火災隱患進行曝光,形成社會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的強大合力。
(四)總結經驗,建立長效機制。11月底前,扶大高管會要組織開展整治工作自評驗收,合格后向區政府申請驗收。同時,要做好市掛牌督辦整治火災高風險區域驗收準備工作。通過政府驗收合格后,要及時總結經驗,建立長效機制。
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梅縣區2023年市政府掛牌督辦火災高風險區域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