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梅縣區府辦函〔2023〕32號
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
提高公文處理效率和質量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扶大高新區管委會、新城辦事處),區府直屬和省、市屬駐梅各單位:
根據《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梅縣區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的通知》(梅縣區府〔2021〕9號)、《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提高公文處理效率和質量的通知》(梅市府辦函〔2021〕105號)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提高我區公文處理效率和質量,提升政府機關部門行政效能,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公文處理效率和質量的監督、定期通報或考核機制,對各鎮(高管會、辦事處)和區直各單位在日常公文辦理、流轉方面,特別是文件材料報送時效和質量情況實行季度通報,持續推進作風轉變,提高公文處理效率和質量,提
升政府機關部門行政效能,切實為群眾辦實事,促進公文處理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
二、文件材料時限要求
區政府辦公室在公文辦理過程中,根據領導批示或指示要求、上級文件內容和辦理事項等工作實際需要,通過文件呈批表、文件處理表、書面或短信通知、電話溝通等形式,對各級各有關部門提出文件辦理、材料報送的時限要求。
(一)提請以區政府或區府辦名義印發文件的時限要求。根據上級機關部門文件要求或區領導批示指示精神,對制訂出臺各類文件有明確時限要求的,原則上主辦部門要在規定時限前3個工作日將完備的報審材料上報區政府,不得在即將到期時才上報文件材料。主辦部門超過時限仍未報文的,區政府辦公室將發出催辦通知并抄報相關區領導。各級各單位上報區政府的文件材料,經區政府辦公室審核后需要補報材料的,主辦部門要在1個工作日內補報,經商議或催辦后仍未補報的將予以退文。
(二)以區政府或區府辦名義報省、市文件材料的時限要求。上級機關部門來文征求意見或要求報送材料等事項,如需以區政府或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復省、市的,主辦部門原則上在上級文件要求報送的截止時限前2個工作日將代擬稿等材料上報區政府辦公室。區級部門要盡量多預留時間給各鎮(高管會、辦事處)辦理。如遇特殊情況由區政府辦公室按需確定時限。因工作實際需要推遲報省、市的,主辦部門要主動與省、市有關部門溝通并征得同意,在其同意的時限前與區政府辦公室商定材料報送時間。
(三)領導批示或交辦事項的時限要求。領導批示或交辦事項由區政府督辦室根據工作需要提出文件材料報送時限等要求,原則上領導批示急件1個工作日內反饋辦理情況并報送文件材料,其他文件3個工作日內報送,特殊事項由區政府督辦室商主辦部門確定時限。
(四)征求意見的時限要求。征求意見類的文件材料,急件由相關部門在1個工作日內反饋意見給區政府辦公室辦理,其他文件在3個工作日內反饋。要求印發會議紀要或簽報意見的,主辦單位應事先征求各參會單位意見,在會后2個工作日內將代擬稿或送審稿(含各參會單位反饋意見)報送區政府辦公室;如遇特殊情況需推遲報送的,由主辦部門商區政府辦公室確定時限。
(五)會議和調研事項的時限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會議或調研通知的時限要求向區政府辦公室報送參會或參加調研人員名單、會議材料,需請假的要嚴格執行請假制度。需要向區政府辦公室報送會議或調研方案的,主辦單位應及時按要求報送。
(六)突發事件信息報送的時限要求。各級各單位要嚴格執行突發事件信息報送有關文件規定的時限要求,即在接報突發事件1小時內將事件發生的情況報告區委區政府,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同時報告音視頻等信息。如遇緊急情況,可先通過電話報告,并在1小時內補充書面文字材料,堅決杜絕突發事件信息的遲報、漏報、“倒流”現象。
(七)其他重要事項的時限要求。列入區政府黨組會議、區政府常務會議或工作會議決定事項、民生實事、重點工作和建議提案督辦的事項,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區政府辦公室要求的時限和質量報送工作落實情況。
上述文件辦理和文件材料報送時限要求,如遇區領導指示交辦或召開區政府常務會議等原因需要改變原定時限的,由區政府辦公室與主辦部門溝通確定,并按新時限進行督辦。
各級各有關部門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上述時限回復的,應主動與主辦部門、區政府辦公室溝通并商定回復時限及方式。如經多次催辦仍未在規定時限內回復,且不作任何溝通、反饋的,區政府辦公室將視作無意見并書面記錄有關情況后繼續辦理下一程序,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由未答復單位或主辦部門承擔。
三、文件材料質量要求
(一)壓實責任,注重質量。各級各部門要提高文件材料質量,把好政治關、法律關、政策關、內容關、文字關、格式關。起草單位要層層壓實責任,杜絕馬虎應付、敷衍塞責現象,向區委、區政府上報的正式公文要嚴格履行簽發程序的規范性要求,其他文稿材料(領導講話代擬稿、會議紀要稿等)原則上要由本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審定簽字后方可上報。
(二)體例合規,要素齊全。各級各部門要注重公文的規范性,嚴格按照《黨政機關公文格式》(GB/T9704-2012)等有關要求,做到體例合規、要素齊全,文種、發文字號和簽發人要規范,標題和內容表述要簡明扼要,緊急程度和密級及份號要明確標注。同時要隨文報送引用的政策依據文件等材料。
(三)內容詳實,數據準確。各級各部門要形成“短、實、新”的文風,要做到文件材料的指導思想表述規范、背景原由清晰明了、內容詳實豐富、數據資料及時更新。要嚴格控制篇幅,除重大工作部署性文件外,原則上單個文件不超過5000字,請示報告文件和報省文稿不超過3000字,信息不超過1000字。
四、定期通報并納入區級機關績效考核
(一)建立季度通報制度。區政府辦公室建立季度通報制度,對各鎮(高管會、辦事處)和區直各單位在文件材料的辦理時效、質量情況進行統計,每季度通報一次并抄送區委、區政府領導以及各鎮(高管會、辦事處)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等有關領導同志。
(二)對接落實區級機關績效考核。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落實《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等文件法規有關規定,全力推進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方針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區政府辦公室將根據區級機關績效考核方案要求,對未按時限(以區政府辦公室收悉時間為準)和質量要求報送文件材料的單位,將據實與當年度區級機關績效考核方案進行掛鉤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續轉變作風。各級各部門要牢記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持續轉變工作作風,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杜絕亂作為、慢作為、不作為,注重辦理時效和質量,切實提升行政效能,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二)強化協作配合,加快公文流轉。各級各單位要加強統籌協調,提高前瞻性、計劃性,部門間要積極主動溝通協調,部門辦公室要全面掌握本部門承辦事項情況,形成部門間、內部股室間互相配合、溝通順暢、合力攻堅的良好局面。按照誰牽頭即誰主辦的原則,主辦部門對其牽頭辦理的事項負總責,增強擔當意識,做到主動作為,壓縮辦理時間,優質高效完成辦理任務。各配合協作單位要根據職責分工,積極主動、全力配合牽頭單位,形成合力高效推動各項工作落實。
(三)加強溝通協調,嚴格考核問責。各級各單位要加強溝通交流,確保信息對稱、協調順暢,合力解決存在困難。要以績效考核、責任追究倒逼作風轉變、效能提升。對執行不力、消極應付、無故拖延、推諉扯皮造成嚴重后果的,在落實績效考核的基礎上,按規定嚴肅追責問責。
本通知涉及的時限等要求,法律法規或上級文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6月2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送:區委辦、區人大辦、區政協辦、區紀委辦。
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秘書股
2023年6月2日印發
區府辦函【2023】32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