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
梅縣區府辦〔2019〕7號
關于印發梅州市梅縣區促進學前教育
普惠健康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扶大高新區管委會、新城辦事處),區有關單位:
《梅州市梅縣區促進學前教育普惠健康發展行動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教育局反映。
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10月25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秘書股 2019年10月25日印發
梅州市梅縣區促進學前教育
普惠健康發展行動方案
學前教育是終身學習的開端,是國民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會公益事業。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辦好學前教育,根據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我省學前教育發展的實施意見》、《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增加幼兒園中小學學位和優質教育資源供給的意見》、《梅州市促進學前教育普惠健康發展行動方案》、《梅州市梅縣區發展學前教育第三期行動計劃(2017-2020年)》和《梅州市梅縣區兒童發展規劃(2011-2020年)》,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落實各級政府履行學前教育職責
(一)健全學前教育管理體制。構建區級政府為主,鎮級政府(辦事處)參與的管理體制。落實政府責任,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并舉,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推動學前教育普惠健康發展。將學前教育工作納入政府工作重要議事日程。 (區教育局,排名第一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建立健全完善學前教育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協調機制,每年定期召開學前教育聯席會議,教育、編辦、發改、財政、公安、民政和人社、自然資源、住建、農業農村、市場監督、衛生健康、稅務、消防、婦聯、殘聯等部門和單位共同協商解決學前教育工作事項及存在問題,大力促進學前教育事業改革發展。(區教育局、區委編辦、區發展和改革局、區財政局、區公安分局、區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自然資源分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衛生健康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稅務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婦聯、區殘聯)
二、優化學前教育資源配置
(一)增加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合理配置學前教育資源,健全廣覆蓋、保基本、有質量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以城鎮住宅小區、城市發展新區、老城區改造區、城鄉接合部、外來人口聚集區等學位緊缺地區為重點,逐年新建、改擴建一批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滿足戶籍兒童、外來人員隨遷子女等常住適齡兒童就近入讀普惠性幼兒園的需求。到2020年,我區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99.8%以上,進一步鞏固和提高學前三年毛入園率。到2020年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覆蓋率達80%以上。(區教育局、區發展和改革局、區財政局、區自然資源分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二)科學規劃幼兒園布點。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增加幼兒園中小學學位和優質教育資源供給的意見》的工作要求,測算學位需求,編制2018—2022年幼兒園建設專項規劃,經區人民政府審定后報市教育局備案并組織實施。落實《梅州市梅縣區第二期特殊教育行動計劃(2017-2020年)》,在特殊教育學校和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等增加學前部或附設幼兒園。鎮、村規劃應當落實幼兒園建設專項規劃的有關內容。(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教育局、區發展和改革局、區自然資源分局、區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財政局、區殘聯)
(三)落實幼兒園建設用地。按照《廣東省加強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和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和《梅州市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落實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四同步”,建成后用于舉辦公辦幼兒園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優先舉辦公辦幼兒園。通過置換和拆并整合等方式,結合城區“三舊”改造和區域用地功能調整,確保老城區幼兒園、未達配建要求的歷史遺留問題小區和小規模居住區適齡兒童的學前教育用地需求。街道騰退空間、中小學布局調整的空余用地、新增城鄉建設用地,要優先用于舉辦幼兒園特別是公辦幼兒園。(區自然資源分局、區發展和改革局、區教育局、區財政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四)扎實推進幼兒園建設。根據幼兒園建設專項規劃,制定實施方案,建立工作臺賬,落實責任分工和項目經費,確保規劃建設幼兒園如期交付使用。嚴格執行幼兒園相關設計規范和建設標準,確保新建和改擴建的幼兒園各項指標達到規定要求,配足配齊活動場室及輔助用房。逐年新建、改擴建一批公辦幼兒園,逐步提高公辦幼兒園比例和公辦在園幼兒數比例。鼓勵優質公辦幼兒園舉辦分園或合作辦園。要切實落實每個鄉鎮建有1所以上規范化公辦鄉鎮中心幼兒園;常住人口規模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舉辦規范化普惠性幼兒園,常住人口規模不足4000人的行政村設分園或聯合辦園。(區教育局、區發展和改革局、區財政局、區自然資源分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三、促進各類幼兒園協調發展
(一)理順公辦幼兒園管理體制和辦園體制。明確教育部門辦園、城鎮街道辦園、機關辦園、村集體辦園、企事業單位辦園、部隊辦園等公辦幼兒園登記和管理辦法,對符合條件的公辦幼兒園進行事業單位登記和辦理法人登記手續。可通過政府接收、與當地優質公辦園合并、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確保城鎮街道辦園、機關辦園、村集體辦園等公辦幼兒園面向社會提供普惠性服務,嚴禁上述公辦幼兒園出售、出租和轉變公辦幼兒園辦園性質。區機構編制部門要會同教育、財政等部門,結合事業單位改革實際,合理配置公辦幼兒園教職工編制資源。按照以區為主、動態核編的原則,結合事業單位改革統籌使用各類編制資源,加強內部挖潛、動態調整,對擠占、挪用、截留幼兒園教職工編制的情況進行糾正,推動機構編制資源向學前教育領域合理傾斜,逐步增加公辦幼兒教師編制數。(區教育局、區發展和改革局、區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委編辦)
(二)分類促進民辦幼兒園發展。落實民辦教育分類管理,支持和規范社會力量舉辦幼兒園。區教育部門、財政等部門要積極通過購買服務、綜合獎補、減免租金、培訓教師、教研指導等方式,扶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和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發展。2016年11月7日前經批準設立的民辦幼兒園,舉辦者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自主選擇登記為非營利性或營利性民辦幼兒園;其中,以財政性經費、捐贈資產舉辦或參與舉辦的民辦幼兒園,以及新建住宅小區的配套幼兒園,不得登記為營利性民辦兒園。到2020年,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覆蓋率達80%以上。區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向社會公布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和提供普惠性學前教育服務的民辦幼兒園的名錄、收費標準以及政府扶持措施等相關情況。(區教育局、區發展和改革局、區委編辦、區財政局、區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自然資源分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四、加大學前教育經費投入
(一)將學前教育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將學前教育經費列入財政預算,新增教育經費向學前教育傾斜,逐年提高財政性學前教育經費占比,落實財政經費保障。根據省、市相關要求建立公辦幼兒園生均撥款機制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補助機制。稅務部門要依法落實國家和省規定的稅費優惠政策。2019年全區全面實施公辦幼兒園生均撥款制度。要因地制宜,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辦園成本差異、財力狀況和管理體制建立公辦幼兒園生均撥款機制,以及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補助機制。支持幼兒園接收殘疾兒童,殘疾兒童生均撥款和補助標準應高于一般幼兒標準。統籌安排中央、省和市級學前教育發展資金,擴大獎補學前教育資源的力度。 (區財政局、區教育局,區稅務局)
(二)完善學前教育成本分擔機制。完善政府投入、社會舉辦者(單位)投入、家庭合理分擔的投入機制,全面足額保工資、保安全、保運轉、促發展。制定優惠政策,鼓勵社會力量辦園和捐資助園。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教育主管部門對公辦幼兒園學前教育開展成本監審,根據定價成本監審結論、居民收入水平、物價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并適時進行調整。教育部門會同財政、價格主管部門結合本地普惠性民辦幼兒園運營成本、政府投入、幼兒園等級以及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分層次指導制定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教育部門出臺加強幼兒園收費管理工作的文件,健全幼兒園內部財務制度,加強幼兒園經費使用和收費行為的監管。(區發展和改革局、區教育局、區財政局)
(三)完善學前教育資助工作制度。教育部門和財政要建立和完善學前教育資助制度,擴大學前教育資助對象,將“與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收費相當的幼兒園”納入資助范圍,與區民生實事要求一致。對學前教育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的幼兒(含非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等)實行減免部分保教費,解決部分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入園難的問題。(區教育局、區財政局、區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殘聯)
五、加強幼兒教師隊伍建設
(一)全面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教育部門和幼兒園要落實師德教育新要求,注重對幼兒教師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要把培養良好師德風范作為幼兒園文化建設的核心內容,建立健全教育、宣傳、考核、監督、獎懲相結合的師德建設長效機制。強化師德考評,體現獎優罰劣,建立師德考核制度。(區教育局)
(二)加大幼兒園教師及保育員的培養力度。統籌整合中高職學前教育資源,精準對接幼兒園教師實際需求,推進中高職一體化學前教育人才培養。擴大本專科層次學前教育專業招生規模,提高學前教育專業人才培養質量。通過多種方式為農村和邊遠貧困地區培養補充合格的幼兒園教師。教育部門負責組織保育員進行培訓,民政和人社部門負責對保育員經培訓后進行技能鑒定考試。要重視保育人員上崗培訓和技能培訓,有條件的中職(技工)學校應積極創造條件,組織相關培訓,鼓勵學前教育等專業學生考取保育員資格證,民政和人社部門對考取保育員相關工作給予積極支持和配合,落實保教并重的原則。(區教育局、區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財政局、區委編辦)
(三)構建幼兒園教師隊伍支持體系。進一步加強對教職工配備情況的動態監管,完善幼兒園教職工補充機制,指導、監督民辦幼兒園依法依規配足配齊教職工。健全幼兒園從業人員準入制度,全面落實幼兒園教師、保育員等教職工持證上崗制度。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機構編制、財政、民政和人社部門加強公辦幼兒園聘用教師管理,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統一標準、統一招聘、統籌調配聘用教師。采取多種方式切實解決公辦幼兒園非在編教師工資待遇低問題,逐步實現聘用教師與同等崗位幼兒園公辦在編教師同工同酬。建立和完善民辦幼兒園教師工資指導機制和待遇獎補機制,引導和監督民辦幼兒園落實教師工資待遇,切實維護民辦幼兒園教師合法權益。依法將幼兒園教職工全員納入社保體系,鼓勵民辦幼兒園為教職工足額購買補充養老保險,按規定的項目和標準為教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到2020年,我區幼兒園教師達到國家和省要求的學歷、持證等目標要求。(區教育局、區財政局、區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委編辦)
(四)完善幼兒教師研訓機制。積極創新培訓模式,落實幼兒園教師全員培訓制度。將民辦幼兒園教師培訓工作納入各級教師培訓整體規劃,保障民辦幼兒園教師與公辦幼兒園教師享有同等培訓權利。加強骨干教師、園長隊伍建設,培養一批名園長和名教師,引領帶動幼兒園教師隊伍素質整體提升。在課題立項、成果評比、職稱評審中向學前教育適當傾斜,提升幼兒園教師的教學科研能力,促進幼兒園教師專業發展。(區教育局)
六、加強幼兒園科學保教
(一)建立健全學前教育教科研制度。教育部門要落實學前教育教研經費和教研員培訓,建立健全學前教育教科研制度。組建學前教育教研隊伍,健全學前教育教研網絡,加強學前教育教研力量。到2019年底前配備一名以上專兼職教研員。 (區教育局)
(二)加強幼兒園業務指導。教育部門與學前教育教研機構密切配合,以科學組織實施幼兒園一日活動為抓手,指導幼兒園開展常態化教科研活動,深化幼兒園教育改革。深入貫徹《幼兒園工作規程》《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廣東省幼兒園一日活動指引(試行)》和《梅州市梅縣區發展學前教育第三期行動計劃(2017-2020年)》。尊重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和學習特點,堅持以游戲為基本活動,保教并重,科學安排一日活動,著力消除“小學化”現象。鼓勵優質幼兒園與薄弱動兒園開展結對幫扶。加強玩教具配備,為幼兒創設豐富的教育環境。 (區教育局)
七、強化幼兒園質量監管
(一)加強規范化幼兒園建設。教育部門要引導和支持各類幼兒園改善辦園條件,規范辦園行為和管理水平,提升隊伍素質和保教質量,創建規范化幼兒園。到2020年,全區規范化幼兒園覆蓋率達70%以上。(區教育局、區財政局)
(二)強化幼兒園辦園行為督導評估。實施督學責任區制度,為每所幼兒園配備責任督學。教育督導部門要落實教育部《幼兒園辦園行為督導評估辦法》和《廣東省幼兒園辦園行為督導評估實施方案(試行)》,完善幼兒園督導評估制度,促進幼兒園自主發展、內涵發展、科學發展,提高幼兒園的辦園質量。要按照國家和省的要求建立完善幼兒園質量評估體系,將各類幼兒園納入評估范圍。(區教育局)
(三)加強幼兒園規范管理。加強監管力度,持續做好無證幼兒園清理整治工作。教育部門要充實管理力量,建立和完善幼兒園年檢制度和幼兒園動態監管機制,規范辦園行為;區衛生健康部門要切實把幼兒園的衛生保健工作作為公共衛生服務的重要內容,加強監督和指導,落實幼兒保健、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執法等工作;要會同教育部門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幼兒營養狀況,加強兒童體制監測和干預,宣傳普及幼兒營養知識,推廣科學配餐、合理膳食與營養素補充指導。教育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幼兒園的監督指導,強化幼兒園安全管理,按規定配備幼兒園安保人員,切實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組織幼兒園普及幼兒安全知識、提高安全意識,開展必要的自救、互救、緊急疏散等應急演練。公安、衛生健康、市場監督等部門根據職能分工,加強對上述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管。教育部門要按照國家和省的要求,健全學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統和資助系統,加強學籍和資助管理。(區教育局、區發展和改革局、區公安分局、區衛生健康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體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