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市關于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下稱“雙打”)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區高度重視,強化組織領導,堅持依法治理、打建結合、統籌協作、社會共治原則,緊緊圍繞事關民生安全和創新發展的突出問題,積極組織開展打擊侵權假冒偽劣商品專項執法行動,依法從嚴從速查處了一批侵權假冒案件。為提高震懾效果,強化市場主體誠信守法意識。梅縣區“雙打”辦現公布2024年上半年打擊侵權假冒偽劣商品執法行動典型案例。
案例一:梅州某醫藥有限公司騙取藥品經營許可證、非法渠道購進藥品和虛假宣傳銷售不合格食品案
2023年5月25日,根據舉報,梅縣區市場監管局聯合梅縣區公安分局對梅州某醫藥有限公司進行突擊檢查。在該經營場所發現當事人以旅行團會銷的形式銷售處方藥和食品、對商品進行虛假宣傳及無法提供藥品的購進單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
2024年1月8日,梅縣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撤銷藥品經營許可證,并罰款234.165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梅州市某日用品有限公司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2024年3月20日,根據商標權人投訴,梅縣區市場監管局對當梅州市某日用品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現場發現當事人在經營場所銷售侵犯投訴人所投訴的侵權商品。經查,當事人于2023年6月通過微信購進標有注冊人“讓?卡斯蘭簡單股份有限公司(S.A.S. JEAN CASSEGRAIN ) ”注冊商標的手提袋,隨后將上述手提袋在其經營的網上平臺店鋪上架銷售,成功交易405只。經商標權利人授權的代理人鑒定,上述手提袋為侵犯商標權利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
2024年5月31日,梅縣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65000元、沒收非法財物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鄒某無煙草專賣品準運證運輸煙草專賣品案
2024年3月23日晚,梅縣區煙草專賣局根據舉報線索,會同梅州市、區兩級公安、煙草部門破獲一宗涉嫌無證運輸煙草專賣品案件,分別在梅州市西陽高速收費站、梅南收費站、城西收費站查獲3輛裝載著違法卷煙的車輛,共查獲假煙97mm南京(炫赫門)單個品種合計165.6萬支,總案值為149.04萬元。其中西陽高速收費站查獲涉案車輛一:查獲假煙南京(炫赫門)54 .72萬支,案值約49.248萬元;梅南收費站查獲涉案車輛二:查獲假煙南京(炫赫門)54 .72萬支,案值約49.248萬元;城西高速出口查獲涉案車輛三:查獲假煙南京(炫赫門)56.16萬支,案值約50.544萬元;3部車輛中有2部車的司機逃逸,抓獲其中1名涉案司機鄒某。
經初步調查,以上涉案三部裝載的假煙是從境外走私入境,3部涉案車輛是從廣西防城港方向過來經梅州,目的地為福建云宵;目前該案已移交梅縣區公安分局立案偵查。
案例四:劉某敏等五人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假冒注冊商標罪、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案
2023年8月15日下午,梅州美團負責人前來梅縣區公安分局投訴,拼多多在網購平臺上銷售假冒其美團公司注冊商標的商品。經縝密偵查,公安人員于2023年12月份對在梅州、中山、成都、河南、福建等地主要犯罪嫌疑人進行抓捕收網,抓獲犯罪嫌疑人劉某敏、江某、王某、王某煌、朱某明、林某功等六名違法犯罪嫌疑人。
2024年1月,梅縣區公安分局以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 、假冒注冊商標罪、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分別對劉某敏、王某、王某煌、朱某明、林某功提請檢察院逮捕。2024年3月,劉某敏、王某、王某煌、朱某明、林某功被移送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