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和中央、省屬駐梅各單位:
《梅州市“證照聯辦”改革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9月14日
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梅州市“證照聯辦”改革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和簡政放權的工作部署,深入推進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整合優化行政審批流程,提高協同審批效率,不斷優化辦事創業和營商環境,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證照聯辦”是指將營業執照與商事登記后置經營許可審批事項以及關聯審批事項一次告知、同步受理、資料共享、精簡流程、同步發證的聯審聯辦機制。按照“梯次推進”的原則,將實行“照后審批”“照后備案”“告知承諾”的許可審批事項納入“證照聯辦”改革實施范圍。結合當前我市“證照聯辦”改革工作前期摸底及準備情況,首批推出 28 項“證照聯辦”改革主題事項。按照“成熟一批、實施一批”的原則,各級各有關部門不斷擴大“證照聯辦”改革主題事項并實行動態管理。通過“證照聯辦”改革,實現以下工作目標:
(一)部門間信息共享。打破部門間數據壁壘,實現“證照聯辦”相關業務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搭建快速高效的審批通道,做到“一點受理,多點聯辦”。
(二)一套材料通辦。在部門信息整合共享的基礎上,優化審批材料的填報,實現一套材料通辦多個業務部門的審批業務。審批材料應減盡減,重復材料部門間共享,最大程度減少申請人提交材料的數量和次數。
(三)壓縮審批時限。 倒逼審批效率進一步提升,對納入“證照聯辦”的許可事項,重新設計打造流程,審批時限壓縮 2/3 以上,有效提升“證照聯辦”事項的辦事效率。
(四)實現照后減證。除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態安全和公眾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對于“證照聯辦”改革后屬于信息采集、記載公示、管理備查類的事項,原則上要通過“多證合一”改革盡可能整合到營業執照上,做到能減盡減,能合則合,減少審批發證。
二、工作任務
(一)梳理優化辦事流程。各涉企審批部門要對“證照聯辦”改革涉及的辦事情形、審批和服務事項、辦事指南、所需材料和表單、辦理流程、流程圖等進行梳理細化。按照“能合盡合,能減盡減”的原則,整合“證照聯辦”的申請表單、辦事材料和流程圖,實現辦理“證照聯辦”事項時只需一套材料、一份表單、一張流程圖。按照充分信任的原則,營業執照可作為后置許可事項的審批材料實行容缺審批,即市場監管部門出具的審批意見與實物證照具有同等效力,視為滿足法律法規要求的書面形式,許可部門在規定時限內實行并聯辦理,并作出審批決定。 [牽頭部門: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責任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涉企審批部門]
(二)證照聯辦“一窗受理”。 “證照聯辦”事項 100%進駐全市各級政務服務中心,各級政務服務中心要開設“證照聯辦”專窗,加強窗口人員配置。“證照聯辦”專窗通過“證照聯辦”審批平臺一次性接收多個關聯事項申請,按審批權限將業務采集信息及審批材料分派流轉,各審批部門同步開展審查,審批結束后由專窗統籌將所有審批結果物送達申請人,實現“一窗受理”。 [牽頭部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責任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涉企審批部門]
(三)主題分類“一網通辦”。依托廣東政務服務網梅州分廳的主題模塊,對“證照聯辦”事項進行分類,按照不同的業務場景劃分不同的主題對外展示,企業群眾可進入主題模塊對“聯辦事項”進行網上在線申辦,逐步推動電子證照、數據共享、電子印章、電子簽名、網絡實名核驗、雙向物流快遞、網上繳費、容缺受理、告知承諾等“應用盡用”。[牽頭部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責任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涉企審批部門]
(四)聯辦事項“一次申請”。申請人可在線上、線下提交申請材料到“證照聯辦”專窗申辦“證照聯辦”業務,“證照聯辦”專窗應一次告知申請人所辦理事項的辦理方式和審批要求,對于非關鍵性材料,實行“容缺受理”。“證照聯辦”專窗按照并聯審批流程要求,通過專人遞送或信息推送等方式,在受理之日起 1個工作日內分別將審批材料內部流轉各審批部門開展核查或審批。[牽頭部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責任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涉企審批部門]
(五)電子檔案互認共享。 “證照聯辦”事項產生的電子檔案(包括事項審批過程中產生的申請信息、審批信息、申請材料的影像文件、審批結果物的影像文件等)由系統留存并實現部門共享。要強化電子檔案的互認和復用,依法生成的電子證照、電子簽名、電子印章、電子檔案與實物形態的證照、簽名、印章、檔案具有同等效力。[牽頭部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責任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涉企審批部門]
(六)審批發放“一次辦結”。由“證照聯辦”專窗統一發放審批結果物的,各涉企審批部門要按約定方式制作審批結果物并在 1 個工作日內同步流轉至“證照聯辦”專窗,由專窗統一通知申請人領取審批結果物,申請人應在領取許可證件前補齊各類手續。各級各部門應加大投入,積極通過郵寄等方式向申請人發放證照,實現申請人“零跑腿”。[牽頭部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責任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涉企審批部門]
三、工作步驟
(一)主題事項流程優化(2020 年 11 月底前)。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為維度,按特定生產經營活動梳理涉企許可事項,立足產業、生活、文化服務等分類設置“證照聯辦”主題,對涉及的辦事情形、審批和服務事項、辦事指南、所需材料和表單、辦理流程等進行梳理細化,形成常態化的工作機制,持續跟蹤企業群眾辦事過程中堵點、痛點問題,持續將“證照聯辦”服務內容向更多的領域延伸。[牽頭部門: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責任部門:梅江區、梅縣區人民政府,市各涉企審批部門]
(二)“證照聯辦”平臺建設(2021 年 5 月底前)。結合省內先進地市的商事改革實施經驗,打造我市“證照聯辦”審批平臺,商事登記及其后置審批項目、關聯服務項目利用“證照聯辦”審批平臺統一受理,實現“證照聯辦”審批平臺與市統一申辦受理平臺、省工商登記許可系統、電子證照平臺以及各級各部門的自建審批系統數據對接和互聯互通,持續強化電子證照、網絡核驗、電子印章和綜合窗口支撐。[牽頭部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責任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財政局、市各涉企審批部門]
(三)提升便民利企服務水平(2021 年 5 月底前)。通過各級政務服務中心的宣傳欄、自助終端機、政務服務網等方式,向辦事企業和群眾展示“證照聯辦”事項清單、辦理材料和流程圖,推出手機端、 PC 端及自助終端機等辦理渠道,做到簡易事項通過自助平臺即可完成咨詢辦理。加強對線下專窗工作人員專業知識的培訓,強化服務意識,提升便民利企服務水平,推動實現“梅州服務,天天進步”。[牽頭部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責任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涉企審批部門]
(四)試點區域先行先試(2021 年 12 月底前)。梅江區、梅縣區作為“證照聯辦”改革示范區,要實施改革新措施,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改革模式和主題,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示范區內涉及“證照聯辦”事項的各審批部門要主動作為,探索推進更多與企業和創業密切相關的“證照聯辦”主題,形成設計合理、機制完善、運行高效的改革模式。[牽頭部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責任部門:梅江區、梅縣區人民政府,市各涉企審批部門]
(五)全面推廣“證照聯辦”(2022 年 1 月起)。根據梅江區、梅縣區改革示范區探索成熟的主題事項,在全市范圍內推廣“證照聯辦”改革。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有關部門要樹立“全市一盤棋”的理念,實現“一套材料、一張表單、一次申請、一窗受理、一網通辦、一次辦結”的目標。依托“證照聯辦”審批平臺和廣東政務服務網梅州分廳,以高頻民生事項和涉企事項為重點,梳理本級“證照聯辦”事項清單,再造審批業務流程,強化申辦受理系統、電子證照、網絡核驗、電子印章和綜合窗口支撐,真正實現行政審批制度的深刻變革。[牽頭部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責任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涉企審批部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有關部門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充分認識推進實施“證照聯辦”改革的重要意義,明確工作目標、工作步驟、工作進度,在政策落地、工作部署等方面加大力度,在人力、物力、財力方面予以傾斜,確保改革措施落到實處。各級財政部門在年度預算安排資金時要做好“證照聯辦”改革的相關資金保障工作,確保改革措施落到實處。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涉企審批部門分別確定 1名分管領導和 1 名業務骨干負責“證照聯辦”改革工作。請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涉企審批部門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前將分管領導和聯絡員人員名單報送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聯系人 : 張 珊 、 楊 學 峰 , 電 話 : 2219913 , 電 子 郵 箱 :spxtfwk@meizhou.gov.cn)。
(二)強化統籌協調。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牽頭推進“證照聯辦”改革工作,指導、協調、推進全市“證照聯辦”改革工作的開展;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涉企審批部門要按照認真梳理本部門涉企審批事項,制定審批事項納入“證照聯辦”改革時間計劃,在計劃制定后 10 個工作日內將有關計劃報送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備案。對不納入“證照聯辦”的涉企審批事項須作為特例情況以書面方式報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牽頭研究。
(三)嚴格監督管理。各部門要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切實履行市場監管職責,加強“證照聯辦”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監管,防止出現監管真空,確保改革工作取得實效。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要適時對改革工作開展評估,并將評估情況呈報市政府,對進度較慢的單位予以通報。
(四)建立容錯機制。妥善把握事業為上、實事求是、依紀依法、容糾并舉等原則,針對“證照聯辦”改革探索工作,有效建立健全容錯免責機制,不斷完善配套制度機制,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制度為準繩,確保容錯糾錯精準落地,進一步激發各級各部門優化營商環境的改革活力。
(五)注重宣傳引導。各級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做好“證照聯辦”改革政策的宣傳解讀,及時解答和回應社會關切問題,在全社會形成理解改革、關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圍。附件:首批試點的“證照聯辦”改革主題事項
附件:首批試點的“證照聯辦”改革主題事項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送:市委各單位、市人大辦、市政協辦、市紀委辦、梅州軍分區、市法院、市檢察院。
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梅州市“證照聯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