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梅縣區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上
梅縣區審計局 陳紀珠
(2025年4月29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區政府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和審計整改工作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緊扣“百千萬工程”中心工作,高標準嚴要求抓好我區審計整改工作的統籌推進和督促落實。按照會議安排,現將2023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如下,請予審議。
一、審計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區主要領導多次對審計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動真碰硬抓好問題具體整改,促進標本兼治。區審計機關按照區委、區政府要求,結合區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區政府《審計工作報告》時提出的審議意見,著力督促各部門單位抓好整改主體責任。區審計機關通過建立審計查出問題清單臺賬,按照立行立改、分階段整改、持續整改分類提出整改要求,開展全方位整改跟蹤檢查,利用對號督促、直接約談、整改“回頭看”等方式,推動有關部門單位通過上繳財政資金、規范“三公”經費支出、嚴格工程建設程序、加快項目進度等措施落實整改。大多數單位能認真履行審計整改主體責任,及時研究解決審計查出問題的思路和辦法,明確整改措施、責任分工和完成時限,全面推動審計查出問題真改、嚴改、實改。
據統計,截至2025年3月底,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區級審計工作報告中反映的257項問題,已完成整改225個,整改到位率87.55%。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推動共已上繳非稅收入和歸還原渠道資金1187.72萬元,調賬處理2756.82萬元,推動建章立制9項,采納審計建議55條,給予黨紀處分4人。在多方努力協同下,推動區相關部門單位在財政財務收支、“三公”經費支出、國有資產管理、工程建設、政府采購等方面更加依法、合規,從整體上看,上一審計年度整改監督抓得更實,審計整改“下半篇文章”更加有力有效。
二、關于區級審計工作報告反映查出突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區級財政管理及決算草案審計方面的問題整改
1.財政預算管理不夠規范。一是部分預算審批程序不規范的問題,已完成整改。具體措施是財政部門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對需進行預算調整的項目及時提請區人大常委會進行審批調整;稅收征收經費由稅務部門提交區政府審批后撥付。二是部分預算執行率偏低、收入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已完成整改。具體措施是2024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和國有土地出讓收入的預算編制準確性提高;區財政部門出臺了制度加強對非稅收入的監管。
2.財政運行壓力較大,庫款保障水平偏低。一是區本級財政國庫庫款缺口大,財政庫款保障水平偏低的問題;二是區本級財力不足,本級醫療、教育等民生保障支出主要依賴于上級轉移支付資金、債券資金及土地出讓收入,財政運行壓力較大的問題。區財政及相關部門正積極培植稅源,積極爭取上級各類轉移支付資金,爭取盡快完成整改。
3.部分財政資金使用管理不合規。一是不合規占用專項資金和國有企業資金的問題。正在整改,由于我區財政實際運轉壓力大,財政部門在優先確保“三?!表椖恐С鲂枨蟮那疤嵯?,合理安排庫款保障各類項目支出需求,并擬逐步安排區本級財力歸還國企墊付資金。二是區財政未及時足額撥付部分養老服務、基層醫療、基礎教育、涉農統籌整合等轉移支付資金4360.51萬元的問題,通過努力2024年已支付3281.66萬元,其余正在協調安排支付。三是擴大專項債券資金支出范圍的問題,區政府將想方設法多渠道依法依規增加財政收入、科學調度庫款、盤活存量資源資產等方式籌集資金置換收回核查問題涉及的債券資金,合規用于對應項目建設。四是未按規定消化完區本級財政2018年底前形成的暫付款的問題,財政部門已通過盤活存量資金及抓緊收回借墊款等多項措施,完成整改。五是區交通部門調整實施的涉農資金項目未入項目庫的問題,已按要求協調完成。
4.部分財政資金未充分發揮效益。一是部分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偏低和財政資金滯留的問題。區政府將督促項目實施單位加快項目進度,及時撥付資金。二是部分項目建設推進緩慢的問題。綜保六路南段工程已按要求調整工期,關于壯大村集體經濟試點村項目、松口傳統村落集中連片保護利用項目正在協調資金撥付,加快完成項目進度。
5.部分債券資金使用管理不規范。一是區本級債務率較高的問題,區政府已制定具體化債方案,將每年還本付息支出列入年度財政預算計劃,按時支付還本付息支出,積極爭取上級政策和資金支持,加大盤活國有資產資源力度。二是部分債券資金撥付不規范,造成債券資金滯留、沉淀的問題,區政府已組織相關單位協調落實,因近期財政壓力較大,仍在推進中。四是2個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債券利息和發行費、工程款的問題,1個單位已通過協調足額支付2023年還本付息及發行費用,下一年度額度正在落實中,1個單位通過申請項目資金已將支付進度達到47%。五是1個單位違規占用專項債券資金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問題,已通過調整賬務完成整改。六是區財政未按規定調整部分債券資金使用單位的問題,在多方協調下,2024年的債券資金已按規定使用完成。七是使用專項債券資金的項目無收益上繳國庫的問題,具體措施是組織2個單位完善項目運營,產生收益后按規定上繳國庫,其中2024年有2個單位已上繳項目收入。
6.部分“三保”資金保障不夠到位。一是區財政未按規定足額預留國庫“三?!睂粲囝~的問題,正在整改。二是區財政未及時足額保障免費開放場館的資金233.50萬元,已支付相關資金148萬元。三是未及時準確發放百歲老人長壽保健金和高齡補貼12萬元,已按要求發放完畢。四是9家醫療衛生機構未按規定繳交財政供養人員基本養老保險1031.77萬元的問題,正在協調安排資金支付。
7.部分工程項目招標投標和建設管理不規范。一是部分工程項目招標投標和建設程序不規范的問題,二是1個單位未嚴格按規定實施項目的問題,相關單位通過組織學習相關法律法規,今后將嚴格按要求實施。
(二)部門及單位財政收支審計查出的問題整改
1.預算編制執行方面。一是4個單位預算編制不準確、不科學的問題,已完成整改。二是4個單位部分項目預算執行率小于20%的問題,相關單位已加快資金支付。三是個別單位在預決算中列支不屬于本級財政負擔的預算單位經費收支的問題,區財政部門今后將嚴格相關規定,規范預算編制、執行和決算管理。四是5個單位擴大開支范圍使用資金的問題,已按要求整改。五是個別單位違規將項目經費用于彌補日常公用經費的問題,相關單位已規范資金使用。
2.公務支出和公款消費方面。一是2個單位公車出車登記管理不規范的問題,相關單位已在公車平臺登記。二是5個單位多計付公車費用的問題,審計期間已收回多支付資金;三是個別單位公務接待無公函且陪餐人數超標準、個別單位超綜合定額標準支付培訓費和4個單位部分支出報銷單據不規范等問題均已完成整改。
3.政府采購和中介服務超市執行方面。一是2個單位的修繕工程未按規定實行政府集中采購,二是個別單位的采購項目對中標公司評分具有明顯傾向性,三是2個單位通過電子賣場實施的政府采購和中介服務超市項目合同未按規定公開等問題,相關單位通過組織業務人員學習法律法規、業務知識培訓,對接下來的相關采購項目依規進行政府采購,并嚴格按規定進行公開、評分等程序。
4.財務收支方面。一是9個單位未按規定將非稅收入588.74萬元上繳財政的問題,審計后共上繳197.03萬元,畬江鎮、梅南鎮、石扇鎮和融媒體中心正在協調中。二是5個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已補記固定資產進行調賬處理。三是2個單位違規將零余額賬戶資金劃撥至其他賬戶的問題,均已補齊手續。四是3個單位存在違規發放各種補助的問題,已按規定追回多發補助。五是2個單位未按合同約定付款的問題,相關單位在今后均按合同付款并附齊材料。六是3個涉財稅源數據共享單位未按規定在廣東省數據資源“一網共享”平臺上傳共享數據的問題,審計指出后均已按要求上傳共享數據。
(三)促進領導干部擔當作為和規范權力運行審計查出的問題整改
1.政策執行和制度建設方面。一是部分單位未嚴格執行集體研究決策規定的問題,相關單位均已整改,并表示今后嚴格執行決策制度。二是未按時完成上級下達的任務及工作落實不夠到位的問題,相關單位采取了針對性措予以整改。三是有3個單位未按規定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的問題,相關單位均已完善制度。
2.財政財務收支管理方面。一是有3個單位未嚴格執行非稅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問題,已追繳追收部分款項,由于安置房購房款已用于墊付區安置中心落實安置政策的征地款,短期內暫時無法上繳。二是有5個單位違規發放津補貼的問題,相關單位均及時收回違規發放的津補貼,并嚴格執行津補貼發放制度。三是有2個單位未及時盤活存量資金186.33萬元,相關單位已將存量資金上繳財政。四是有5個單位資金賬戶管理不合規,相關單位已按要求撤銷賬戶。五是多計付或虛列支出16.6萬元、資金撥付不符合規定的問題,大部分整改完成,梅南鎮征地經費未實行報賬制和部分鄉鎮發放部分征地補償款未進行公告的問題尚在整改中。六是有6個單位擴大開支范圍或部分資金未按規定??顚S玫膯栴},大部分單位整改完成,對于區征收安置中心將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經費未??顚S脝栴}還在整改中。七是有1個單位公職人員涉嫌侵吞、挪用工會公款的問題,已移送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3.國有資產資源管理使用方面。一是關于國有資產管理不規范的問題,相關單位加強規范管理,相應地補記固定資產,定期清查國有資產,購買、報廢國有資產按要求報備財政部門等。二是政府采購項目程序不合規的問題,涉及住建、醫療機構等單位在經審計指出后的采購項目,已嚴格執行政府采購程序。
4.政府投資項目的決策、建設和效益方面。一是有6個單位未按規定支付工程款、未嚴格履行合同條款、違規出借工程款的問題,相關單位收回多付或超付工程款及稅費222.46萬元。二是有4個單位未嚴格執行工程建設程序和管理不夠規范的問題,相關單位均主動學習法律法規,在接下來的建設中嚴格依照程序執行。三是工程招投標程序不合規及工程監管不到位的問題,相關單位今后將嚴格按程序執行并在施工過程中監督施工單位,保證工程質量。四是有4個單位部分合同簽訂不符合規定的問題,相關單位均在今后的項目中落實整改。
(四)自然資源生態環保審計查出的問題整改
一是兩個鎮虛大養殖戶禁養區畜禽養殖場的拆除面積3432平方米,多計付補償款29.7萬元的問題,松源鎮對相關人員進行了黨內談話提醒,并追回資金15.63萬元;梅南鎮的問題已移送紀檢部門處理。二是兩個鎮的鎮級污水處理廠未取得排污許可證但仍在運行的問題,正在向住建局申辦證件,梅南鎮已取得許可證。三是兩個鎮鎮村自來水廠未足額繳納水資源費和梅南鎮自來水廠超限額取水的問題,已追回資金完成整改。四是兩個鎮部分違法用地整改不到位的問題,正在持續整改中。五是梅南鎮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部分農村集中供水工程管護不到位的問題,已按要求落實管護工作。
(五)義務教育政策落實及辦學經費審計查出的問題整改
一是部分中小學校教師超編或缺編和2022年義務教育階段教師交流比例未達標的問題,教育局將逐年進行整改。二是部分學校未按規定安排教師培訓經費的問題,區教育部門已監督學校安排計劃進行整改。三是違規發放勞務費和困難學生補助的問題,已按要求追回。四是庫存現金賬實不符且個別學校存在公款私款混用現象的問題,相關學校已整改。五是多計付稅費的問題,相關學校已進行追回。六是部分工程、服務采購過程不合理的問題,相關學校均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采購程序。
(六)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的辦理情況
對《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審計移送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有關部門正在組織調查或已立案查處。主要有:關于事業單位存在賬外存折問題,區教育部門已對相關校長及財務人員進行約談、教育提醒,并在全區對該事項進行通報;關于醫療機構涉嫌騙取財政資金、私設“小金庫”、巧立名目重復發放補助等問題,區紀委監委已立案調查,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分處理決定。線索涉及方面,共對1人作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決定,對3人作出黨內警告處分決定。
三、關于部分問題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分析
從目前整改情況看,區各部門單位重視審計查出的問題,及時制定整改措施予以落實,整改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但仍有一部分問題未整改到位,主要是:
一是部分問題一定程度上是由于經濟下行、財政資金緊張造成整改緩慢,區審計局已明確要求各相關責任部門單位在面對財政緊張情況下不能“等靠要”,要主動作為,積極謀劃對接爭取上級的配套政策資金、債券資金、專項資金等方面的政策和資金支持,加大盤活國有資產資源力度,以更好應對嚴峻形勢,真正做到主動整改。
二是一些問題屬于分階段整改和持續整改類,按上級要求需在1年或5年內完成整改,目前已要求責任單位對持續整改的問題制定了時限清單,明確了階段性實施任務,區審計局將持續跟進整改。
三是審計整改責任追究機制不夠健全,問責力度不大。對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尚未形成完善的責任追究機制,對不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尤其是屢審屢犯的情況,審計系統自上而下還沒有形成較好的依法嚴格對責任單位和個人進行問責處理的方式方法,對審計查出問題及整改情況公開的透明度還不夠,社會的監督合力還沒有充分發揮。
四、今后進一步加強審計整改的方向建議
對尚未完成整改的問題,各責任單位對后續整改作出安排,其中:分階段整改的問題,按照整改計劃和時間節點,加大力度推進;需要持續整改的問題,堅持先易后難,對現階段可完成事項先行整改到位,同時通過深化改革創新、健全制度機制等從根本上推動問題解決。區政府將督促相關單位進一步壓實整改責任,切切實實拿出真舉措,推進問題整改動真格、改到位。審計機關將緊盯不放,持續加強跟蹤督促檢查,推動審計查出問題全面徹底、扎實有效整改。
下一步,我們將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審計整改工作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梅縣區建好“百千萬工程”典型區中心工作,堅持揭示問題與推動解決問題相統一,統籌做好揭示問題和審計整改“上下半篇文章”,深入推動審計整改成果更好地轉化為治理效能,奮力推動梅縣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作出審計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