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梅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批準,梅州市人民政府決定征收梅縣區南口鎮錦雞村、葵崗村、雙橋村、瑤燕村的部分集體土地合計2.1182公頃。現將經依法批準的征地信息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批準用途:用于新建梅州至龍川鐵路項目(梅縣段)新增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梅州市梅縣區南口鎮錦雞村、葵崗村、雙橋村、瑤燕村。[四至范圍詳見新建梅州至龍川鐵路項目(梅縣段)新增用地征收土地公告圖局部(1—3)]
三、被征收地類及面積:梅縣區南口鎮錦雞村段上股份經濟合作社、錦雞村光裕圍股份經濟合作社、錦雞村何屋股份經濟合作社、錦雞村上灶股份經濟合作社、錦雞村石角股份經濟合作社、錦雞村新屋股份經濟合作社、錦雞村下灶股份經濟合作社,葵崗村榕樹股份經濟合作社、葵崗村煙橋股份經濟合作社,雙橋村黃竹甲一股份經濟合作社、雙橋村黃竹甲二股份經濟合作社、雙橋村樓下曾屋股份經濟合作社、雙橋村曾屋新屋股份經濟合作社、雙橋村三樓股份經濟合作社、雙橋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瑤燕村凹下葉屋股份經濟合作社、瑤燕村下屋股份經濟合作社、瑤燕村棕旗股份經濟合作社、瑤燕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屬下集體土地共2.1182公頃,其中農用地2.0567公頃[其中:水田0.8747公頃、水澆地0.0224公頃、園地0.0106公頃、林地0.8160公頃、養殖水面0.1657公頃、草地0.0777公頃、其他農用地(不含養殖水面)0.0896公頃]、建設用地0.0615公頃,村民住宅共0座。
四、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公告》(梅市府征〔2024〕40號)的征收補償標準和安置方式執行。
五、征地補償及支付對象:征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被征地村集體,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費用支付給所有權人。征地補償費用在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付清。
六、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自然資函〔2025〕599號征地批復向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申請行政復議。
七、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1月18日起至2025年12月1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自然資源部關于新建梅州至龍川鐵路項目(梅州段)新增用地工程建設用地的批復(自然資函〔2025〕599號)
2.新建梅州至龍川鐵路項目(梅縣段)新增用地征收土地公告圖局部(1—3)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