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芳伯(1738—1795),原名芳柏,俗稱羅大哥,梅縣石扇西南村人。清乾隆三年二月(1738年3月),出生于耕讀之家。
少年時“負奇氣,性豪爽,尤喜結納”,“自幼學文習武為群兒冠”,“嘗于學書習劍之余佐治耕牧,遇事勤奮,鄉里稱之”,“成年后,由于業儒不就,又不甘老死鄉曲。“乃懷壯游之志”,想出洋到東南亞去干一番事業。
清乾隆十七年(1772年),年已35歲的羅芳伯,鄉試不第,懷著“燕雀安知鴻鵠志”(自作“遺懷詩”)的雄心壯志,與百余名親戚朋友結伴而行,“由梅走岐嶺,經老隆,順流從東江而下,抵羊石,白虎門覓得出海之路,一帆高掛,飄入萬里長空”,來到了出國前選擇好了的當時盛產金礦和鉆石的加里曼丹島(舊稱婆羅洲)的西部(即今印度尼西亞)。羅芳伯抵達西加里曼丹后,先到坤甸謀生。起初,他“假館他邦”,以教書為業。他有文化、有膽識、有才能,又懂武術,身體壯實,既能團結僑胞,又能與當地土人合作,深受當地人民和華僑的擁戴。時東萬律有大小采礦公司7間,內部互相爭斗,外部又有強鄰入侵,內憂外患。羅芳伯領導華僑與當地民眾,奮起抗擊外患,擊退來自印尼的荷蘭帝國東印度公司的武裝入侵。后來,在卡浦亞斯河下游,有個土酋經常離間土人與華人的團結。羅芳伯乃聯絡蘇丹,東征西討,取得勝利。羅芳伯征討有功,蘇丹便將東萬律之地歸他管轄,在他管轄下的百姓有 11萬人。羅芳伯根據當地人民的意見,著手建立共和自治政府,以東萬律鎮為首府。民眾一致擁戴他,稱為“大唐總長”,組織“蘭芳大總制”,并建立年號為蘭芳元年。時值公元1777年,蘭芳大總制乃世界近代史上最早建立的民主雛型。它上建總廳,下由各級官員輔政,組織地方自治機關,任命華僑及土人頭目為各級機關首長、副首長,施行德政。東萬律地區土地肥沃,可耕可牧,又有山林、金礦,資源豐富,還有港灣可發展交通。
羅芳伯在位期間,領導人民改進落后的農耕技術,擴大礦產的開采,發展交通事業;創辦學校,提高人民的物質和文化生活。為保衛共和國安全,采取全民皆兵的措施,組織青壯年參加軍事訓練。平時務工、務農、經商,戰時集結打仗。并設兵工廠,制造槍炮,建立鞏固的國防。直至公元1884年.蘭芳大總制才被荷蘭帝國所吞并。羅芳伯創建之“大總制”前后選舉過12位總長,在北加里曼丹歷時108年。它在世界近代史上有著重要地位,對南洋島的影響相當深遠。羅芳伯等人所建立的業績,一直為后人所景仰。
公元1795年,即“蘭芳大總制”成立19年,也是羅芳伯平定新港騷亂后的第2年,這位為事業操勞了近20年的第一任領導者,因病于西加里曼丹島西海岸的坤甸市與世長辭,終年58歲。臨終前,他留下遺囑:“擇賢而授任”。他還說:“吾儕飄泊海外,得有今日者,皆眾兄弟之賜,吾安敢以土地自私。忝稱客長者,守土待賢而已”。他推薦有功績且武藝超群的江戊伯繼任。羅芳伯之偉績,為后人所敬仰。現在東萬律還有紀念他的“芳伯公學”,在坤甸還有一座紀念羅芳伯的紀念廳和墓園,其家鄉梅縣石扇的梅北中學內亦建有“羅芳伯紀念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