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湘(1756—1826),字煥襄,號芷灣,梅縣白渡象湖村人。7歲入蒙館,從師就讀。9歲能文,出口成章。
乾隆三十三年戊子(1768年)應嘉應州童子試,名列榜首。次年應童子科試,又居第一。乾隆三十五年至四十三年,宋湘在家一邊讀書,一邊務農。
乾隆四十三年戊戌(1778年)進入嘉應州學宮就讀。同年應府官及學政小考,得中秀才。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秋,宋湘赴省參加鄉試,才壓群秀,獨占鰲頭,高中解元。旋領解北上,在京度過六、七年清貧歲月,先在離京不遠之三河縣陳榕溪師的三河官學潛心攻讀,后在鑲黃旗覺羅官學校任教習,著有《不易居齋集》。
清嘉慶四年(1799年)參加會試中式;旋應殿試,中二甲十一名進士,授翰林院庶吉士。同年十月,因父在家病逝,告假回鄉奔父喪。
清嘉慶六年(1801年),宋湘應惠州大守伊秉綬邀請,長惠州豐湖書院,寫下不少詩篇,編入《豐湖漫草》和《豐湖續草》,并留下不少墨跡。嘉慶七年,宋湘因避當地戰亂,離惠州轉居羊城,曾長“粵秀書院”。
嘉慶十年(1805年)冬,重赴北京,在翰林院供職,歷任文淵閣校理、咸安宮總裁、國史館總纂、教習庶吉士等職。十二年秋,派往四川主鄉試,十三年秋前往貴州主鄉試。清嘉慶十八年(1813年),宋湘時年58歲,萬里南行,出守云南曲靖、廣南、永昌諸府。沿途觸景生情,寫下了不少同情人民疾苦和登臨覽勝的詩篇,編入《南行草》。他在云南為官的13年,實職是曲靖知府,中間曾代理廣南、大理、順寧、永昌、楚雄等府及迤西、迤南道尹。在任為官清廉,親民愛民,政績顯著,清史列傳、廣東通志及嘉應州志均有記載,州志尤詳。他初至曲靖,適水患之后,災黎遍地,不堪寓目,便領眾修城治水;后到馬龍州,見地瘠民貧,便捐出俸銀購紡車500架和一批棉花,令其妻王素云教婦女紡織,以解決人民的生活困難。人們感恩稱所織之布為“宋公布”。宋湘在廣南府時,見城內地高,飲用水困難,便捐款并親自勘測水源,鑿東、西二塘,引水至城,供百姓用水;代迤西道尹時,所屬地方大饑,瘟疫流行,他捐俸賑恤并組織百姓生產自救。權永昌府時,見郡有書院久廢,捐俸銀170兩,修復書院,促文教漸興。其在滇為官之治績,百姓莫不感恩戴德,當地人塑宋湘生像,建生飼,立碑祀奉。此外,為諸志所不及載之“點蒼山造林”大事,亦為宋湘之業績。宋湘留滇十三載,對云南一山一水、一草一木皆極其熱愛。蒼山、洱海、大理三塔、滇池大觀樓、瀾滄東鐵索橋等,是他反復歌吟的對象。而尤為可貴的是,在這些邊疆風物作品中,表露了詩人憂國憂民的思想感情。
清道光五年(1825年),宋湘年屆古稀,始調離云南,提升為湖北督糧道。次年正月三十日,71歲的宋湘,奉諭統籌漕河全局,親自統率東南漕河糧船3000艘,任務繁重.他櫛風沐雨,乘舟督糧,來往于長江一帶。曾寫詩道:“若問老夫今日事,春風扶上督糧船”。途經漢陽,登臨龜山麓之古琴臺,還興致勃勃地以竹葉題寫了“伯牙琴臺題壁”一首長歌,編入《楚艘吟》中,以后均收入《紅杏山房詩抄》。宋湘為官期間,薪俸大部用于為民眾謀福利,故辭世時家徒四壁,身無存銀。
宋湘還精于書法,是清代120名書畫家之一。清道光六年(1826年)十二月廿五日寅時,宋湘由于過度勞累,在睡眠中與世長辭,終年71歲。逝世無錢辦葬,靈柩奉旨從湖北移歸梅縣故鄉,寄厝于安豐寺。民國6年梅縣縣長林玉閩,慕其名,邀集白渡父老,募捐款項,在白渡圩背山,將宋湘靈柩安葬。為讓后人永念嘉應先賢,勒碑銘刻宋湘遺像和“像贊”,置于梅城南門八角亭,后移回宋湘故居。宋湘墓葬因年久失修,為洪水所毀,其骨骸為族人寄厝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