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粵府辦〔2014〕32號)和《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進一步加強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梅市府辦〔2014〕42號)精神,經依法審核,現將我區有權制定規范性文件的行政機關主體名單公布如下:
區政府、區府辦、發展和改革局、經濟和信息化局、教育局、科學技術局、民族宗教事務局、公安局、監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土資源局、環境保護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農業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審計局、外事僑務局、統計局、林業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人民防空辦公室、綜合政務管理辦公室、糧食局、旅游局、體育局、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畜牧獸醫水產局、城市綜合管理局、物價局、檔案局、雁洋鎮人民政府、南口鎮人民政府、桃堯鎮人民政府、城東鎮人民政府、石坑鎮人民政府、梅西鎮人民政府、大坪鎮人民政府、程江鎮人民政府、松口鎮人民政府、白渡鎮人民政府、水車鎮人民政府、石扇鎮人民政府、梅南鎮人民政府、畬江鎮人民政府、隆文鎮人民政府、松源鎮人民政府、丙村鎮人民政府、新城辦事處。
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法制局
2015年1月7日